上海洛阳商会会长轮值制度
来源于:秘书处日期:2017-03-14
上海洛阳商会会长轮值制度
(试行)
为了加强商会的集体领导,充分发挥副会长在商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商会健康有序的发展,努力打造“奉献型、学习型、创新型、服务型”的商会。借鉴兄弟商会的经验,结合我们商会的实际情况,经商会一届五次理事会研究决定,从2017年1月份起,实行副会长轮值值班制度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轮值人员:商会全体副会长;
二、值班地点:洛阳商会秘书处;
三、轮值时间:一个月,另安排1名副会长机动配班;
四、工作职责:
1、协助会长做好商会工作,负责当月财务报销费用的审核;
2、负责对秘书处工作的指导,每月到商会不少于2次;
3、负责商会会议的筹备、召开及相关重大活动的组织;
4、做好轮值期间新加入商会会员、副会长人员的考察;
5、负责轮值期间商会外部会议和社交接待活动;
6、轮值期间,负责商会走访会员企业活动的安排和实施;
7、轮值期间走访会员不少于2个单位,解决会员企业的困难和问题;
8、轮值结朿,向会长汇报轮值期间的情况和工作建议。
上海洛阳商会
2016年12月21日